济源市纪委通报5起党员因危险驾驶、交通肇事被开除党籍案件

信息来源: 河南省纪委监察厅预防腐败局网站 发布日期: 2016-05-11浏览次数:

近日,济源市纪委通报了五起党员因危险驾驶、交通肇事被开除党籍案件。

1.2014年6月15日,市住建局主任科员张正保醉酒后在北海路上驾驶机动车发生恶性交通事故,造成一死一伤。2016年4月27日,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张正保开除党籍处分;经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给予张正保开除公职处分。


2.2015年1月27日,东留村居委会党员李新忠在驾驶证被注销的情况下,在沁园路上驾驶电动四轮小型轿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2016年4月25日,经沁园街道党工委研究并报市纪委批准,给予李新忠开除党籍处分。


3.2015年9月8日,轵城镇富源村监委会主任李五军在文昌路上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道路行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且在肇事后逃逸。2016年4月25日,经轵城镇党委研究并报市纪委批准,给予李五军开除党籍处分。


4.2013年2月13日,天坛街道鑫源社区党员李玉霞无证在济渎路上练习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重伤、一人轻伤。2016年4月25日,经天坛街道党工委研究并报市纪委批准,给予李玉霞开除党籍处分。


5.2015年10月15日,虎岭产业集聚区小韩村居委会党员张战营在陕西省清涧县清辛公路上驾驶安全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重型半挂车,超载且超速行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2016年4月25日,经虎岭产业集聚区党工委研究并报市纪委批准,给予张战营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