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级党组织、各单位:
2025年清明节将至,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推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营造风清气正、文明节俭的节日氛围,现就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带头形成文明祭祀、廉洁过节的良好风尚。
二、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
节日期间,严禁借祭扫之机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者福利;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踏青旅游、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利用工作时间祭扫,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相关费用;严禁组织或参加各种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快递送礼、收送电子红包、在隐蔽场所吃喝等隐形变异行为;严禁酒驾醉驾及任何形式的赌博行为。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强化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责任落实不到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一律从严查处,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让清明节真正“清明”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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