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信息来源: 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日期: 2021-06-09浏览次数:

为巩固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成果,推动深入纠“四风”、持续转作风活动常态长效,整治顽瘴痼疾、培树新风正气,近日,漯河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1.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二级主任科员陈平在工作中弄虚作假问题。2016年至2019年,陈平为应对上级考核,违反工作要求,违规向其分管的执行局干警下达立案任务,盲目追求案件数量,默许、纵容其主管的庭室在工作中弄虚作假,未对执行局干警所办理拒执罪案件是否客观、真实进行有效监管,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4月,陈平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2.临颍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驻颍城农贸市场负责人张锦涛、县住建局执法大队原大队长毕凯中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问题。2014年,临颍县原城关镇五里头村党支部书记王某某(已受到刑事处理)授意该村村委会在果品市场加盖铁皮房100余间,强制原租房户必须租赁铁皮房并交纳租金,严重影响群众正常生活、生产、经营秩序。张锦涛、毕凯中在发现相关问题后,未及时制止且没有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未正确履职。2020年12月,张锦涛、毕凯中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后谢镇吕仓村原监委会主任谢栓紧失职失责问题。2016年3月,吕仓村委违规将村后沟四处宅基地出售;2017年12月,吕仓村委违规将该村闲置小学2.17亩土地出售,时任村监委会主任谢栓紧对该村委出售村内小学土地及后沟宅基地的行为不予制止、不予监督,并在“四议两公开”实施结果上签字通过。2021年5月,谢栓紧受到政务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