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信息来源: 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日期: 2022-01-07浏览次数:

2022年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商丘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商丘市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郭建国等6人改变公务行程借道旅游问题。2014年9月,郭建国受睢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洪春邀请,与李洪春及睢阳区人民检察院时任职务犯罪预防局局长叶晓坤,办案人员马连杰、李圣威、汤致永一同前往新疆办理案件。期间,六人去天山天池景区旅游一天,违规报销在天山天池景区游玩一天的伙食补助费600元、超出标准报销返程火车软卧费用1821元,共计2421元。2021年6月,郭建国、叶晓坤、马连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洪春、汤致永受到政务记过处分,李圣威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2.商丘市教育电视台原台长郝建私车公养及违规领取津补贴问题。2017年12月,郝建将其个人两辆私家车以租赁名义与市教育电视台签订协议,共领取租车费7200元,报销车辆保险费5301.74元;2016年2月至2020年7月,郝建在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领取工资的同时,又在市教育电视台任职期间领取绩效、补助、津贴等共计88991元。此外,郝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8月,郝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并免去市教育电视台台长职务,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3.商丘市粮油食品质检中心原主任倪继峰违规购买礼品、购物卡,公款旅游及违规公务接待问题。2013年春节、中秋节,倪继峰安排单位工作人员购买价值19000元的超市购物卡及价值2500元的两箱白酒,经倪继峰签批后以办公用品名义在单位报销;2014年12月6日,倪继峰参加第六届中国粮油标准质量学术年会后,借机到和顺古镇景区游玩,产生费用经倪继峰签批后在单位报销;2013年至2016年,经倪继峰安排,商丘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在无公函、无招待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列支业务招待费共计61762元。2021年12月,倪继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4.商丘市梁园区运管局所属企业途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经理范乃德违规接受企业宴请及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8年4月至2020年8月,范乃德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6次,并在春节和中秋节收受企业茶叶四盒、洋河珍宝坊酒五箱、蒙牛酸奶五箱。同时,范乃德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6月,范乃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商丘市民权县人和镇卫生院党支部书记耿宏立违规操办宝宝宴问题。2021年9月耿宏立邀请部分村医及卫生院职工,参加其在人和镇家和缘酒店为其新添孙子操办的宝宝宴,共有20名本院职工和25名村医参加宴席,耿宏立共设席15桌收受上述人员礼金共计5500元。2021年11月,耿宏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