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现将《中共河南省纪委关于印发<全省开展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豫纪发〔2017〕1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排查整治工作。
各单位对本单位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自纠,于9月8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经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党委印章报送至金明校区行政楼纪委办公室(402)。
联系电话:2676(内线) 22866053(外线)
纪委办公室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