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拔任职处级干部接受集体谈话并做任职承诺

信息来源: 纪委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6-01-18浏览次数:

1月17日上午,学校党委在金明校区行政楼308会议室召开会议,对18名提拔任职的处级干部进行任前集体谈话,参加集体谈话的处级干部签订了《任职承诺书》。党委常委、纪委书记雷霆和学校纪委、党委组织部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党委组织部部长程秀波宣读了学校任命文件,对做好工作交接做出安排。

受学校党委委托,雷霆代表党委与提拔任职的处级干部进行谈话,并通报了学校调查组对22号院周转房问题的调查进展情况。他指出,任前谈话是干部任用的必经程序,也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充分体现了组织上对干部的关心和爱护。

他从六个方面对提拔任职的同志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服从组织安排。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从学校事业改革发展大局出发,切实增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深入领会党委意图,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坚决执行党委决定。

二是正确认识自己。要把这次提拔作为工作经历和思想观念的新起点,自觉地把个人发展与事业发展联系起来,客观、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努力加以改正和克服。

三是提高履职能力。要通过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通过强化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做好领导工作、履行岗位职责的本领,通过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不断提高工作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避免本领恐慌。

四是强化责任担当。要自觉与党委保持高度一致,牢记党委和师生的信任重托,树立敢于担当的意识,提升善于担当的本领,立足新的岗位,明确新的标准和要求,真心实力为学校工作,为师生服务,做出新的工作成绩,用实际行动赢得师生员工的认可和支持,让党委放心,让群众满意。

五是学会合作共事。要摆正自身位置,珍惜与班子其他同志合作共事的缘分。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协调和沟通,在工作中懂规矩、讲程序,特别是严格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和“三重一大”制度。对班子集体研究确定的事项,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个人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但不能影响集体决策执行,绝不允许越位擅权,自作主张,自行其是。

六是树牢廉洁意识。要深入学习十八大以来中央对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特别是刚刚闭幕的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既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对象,也是具体责任人,要把抓好“两个责任”当作工作任务和纪律规定,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的要求。要自觉学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准则》,时刻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的言行,坚持高线不越红线守住底线,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会上,学校纪委向新任职的处级干部赠发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合订读本,图书扉页上加盖了“忠诚、干净、担当”的诤言印章,要求每名干部时刻铭记、认真践行。谈话结束后,18名干部签署了《处级干部任职承诺书》。承诺内容聚焦“三严三实”要求和好干部标准,从“对党忠诚,牢记宗旨”,“个人干净,清正廉洁”,“敢于担当,勤勉敬业”三个方面,明确了修身、律己、用权,谋事、创业、做人的遵循。《任职承诺书》一式两份,党委组织部留存一份,干部本人留存一份。任职承诺制度是学校党委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从任职源头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的探索和实践。此次新增的图书赠发和任职承诺环节,标志着我校任前谈话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规范。